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应由事故当事人本人签收吗?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收吗?

发布时间:2023-05-10 09:15:03
编辑:
来源:法制法律网
字体:

事故认定书不一定要当事人签字。

一般情况下,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应由事故当事人本人签收。

如果当事人本人因特殊的原因不能亲自签收的,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收。在委托他人代为签收时,应该向交警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;代理人(受委托人)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
法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百六十一条

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。

依照法律规定、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,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不得代理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百六十二条

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,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。

标签: 事故认定书不一定要当事人签字

   原标题: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应由事故当事人本人签收吗?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收吗?

>更多相关文章
最近更新